2023年文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安排
一、复试形式
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到校集中复试方式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个方面。
二、复试具体安排
文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| |||
时间 | 地点 | 具体安排 | |
4月8日 9:00-17:00 | 滨湖校区特教楼A213 | 复试资格审查 | |
4月9日 上午10:00-12:00 | 滨湖校区 | 笔试 | |
4月9日 下午13:00-19:00 4月10日 上午8:00-12:00 | 滨湖校区特教楼A206 | 非全日制学科教学(语文) 面试 | |
4月9日 下午13:00-19:00 | 滨湖校区特教楼C204 | 新闻与传播 面试 | |
4月9日 下午13:00-19:00 4月10日 上午8:00-12:00 | 滨湖校区特教楼C207 | 汉语言文字学 面试 | |
4月9日 下午13:00-19:00 4月10日 上午8:00-12:00 | 滨湖校区特教楼C206 | 中国古代文学/中国现当代文学/文艺学/中国古典文献学 面试 |
三、复试资格审查
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下列证件复印件,并于报到当日交至指定报到处(4月8日9:00-17:00 / 滨湖校区特教楼A213办公室):
1.本人第二代身份证(正反面)、准考证、学历证书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、学位认证报告;应届生提交学生证(每一页均须提交)或学籍证明,待新生报到入学时校验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等,否则取消入学资格;未通过网上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(学籍)认证报告;
2.《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》原件(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、签字并盖章;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,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、签字并盖章;若确实有困难无法由单位填写的,由考生所在地基层单位(如村委会等)统一盖章);
3.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;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;
4.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(应届生提供三方就业协议)。
5.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、专家推荐信等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。
注意: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;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;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
四、复试内容
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、复试科目考核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等。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,所占比例分别为英语能力测试(10%)、复试科目考核(30%)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(60%)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、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。
1. 英语能力测试
测试内容:自我介绍、回答提问、听说阅读、翻译等。测试专家给出评语及分数。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10分。
2. 复试科目考核
复试科目考核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30分。复试科目考核科目名称与《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。复试科目考核应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,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。
3. 专业素质能力面试
专业素质能力面试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,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。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60分。
面试时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、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等,根据学科专业特点,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织面试。
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。
五、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
考生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 = 初试成绩÷5×50%+复试成绩(英语能力测试折算分数+复试科目考核折算分数+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折算分数)×50%。
六、录取
(一)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初试成绩+复试成绩。考生初试成绩权重为50%,复试成绩权重为50%。复试总成绩、复试科目考核成绩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、同等学力加试成绩等任一成绩不及格(60分以下,按满分100分计算)者均不予录取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。
(二)严格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,结合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,调剂考生按照2023年国家调剂政策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结合各专业调剂指标,依次录取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,按复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;考生的总成绩、复试成绩均相同时,按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。
(三)学院将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复试结果等材料及时报研究生处,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,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,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。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。
(四)拟录取的调剂考生,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“待录取”通知,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接受“待录取”。如超过规定时间,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学校的拟录取,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。
(五)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研究生处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。
(六)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,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。
(七)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,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,录取资格无效。
(八)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、证件、档案、资格、户籍、特殊类加分,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等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,取消入学资格。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七、其他
(一)依据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,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,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。
(二)复试录取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、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,一律视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(三)考生本人须签写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,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。
(四)复试命题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,复试试题及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,命题人员须按照《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》文件相关要求执行。
(五)复试过程中,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,学校将做相应调整。
(六)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,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录取的人员,不得参与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。
本复试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。
文学院
2023.04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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