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
根据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《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》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,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,确保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、公平性、科学性。
二、复试录取工作原则
(一)坚持科学选拔。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,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采用多样化的综合评价考察方式方法,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、科学。
(二)坚持全面考查,突出重点。在对考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,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,重点考核综合素质、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。
(三)坚持以人为本,质量为先。增强服务意识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。
(四)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。严肃招生纪律,严格执行工作程序,加强监督;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正。
三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实行组长负责制,全面负责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:
1.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,研究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,并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;
2.组织成立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,并指导其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;
3.组织好专业课笔试、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等命题和阅卷工作;
4.负责审核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;
5.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。
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组,负责各学位点的复试工作:
学科代码 | 学科名称 |
0501 | 中国语言文学 |
0552 | 新闻与传播 |
045103 | 学科教学(语文) |
045103 | 学科教学语文(非全) |
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组的原则是:
复试由5名教学经验丰富、科研能力强、外语水平较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(含副教授)的教师组成,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,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名。
遴选责任心强、学术水平高、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,并对面试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,规范其工作行为,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、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,保证人才选拔质量。
四、复试
(一)复试形式
学院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到校集中复试方式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个方面。
(二)复试时间
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,在2023年4月1日—4月4日,组织面向一志愿达线考生的复试。根据学校整体招生录取工作需要,将酌情分批次安排调剂复试,在4月30日前完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,复试录取结果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,确保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。
2023年第一志愿达线考生的复试,具体安排如下:
资格审查 | 3月31日 9:00-17:00 | 特教楼A213 | ||
笔试 | 4月1日上午 | 滨湖校区 (地点文津C111、文津C112) | ||
面试 | 0501 | 中国语言文学 | 4月1日 下午:14:00-18:00 | 滨湖校区 (地点特教C204) |
055200 | 新闻与传播 | 4月1日 下午:14:00-18:00 | 滨湖校区 (地点特教C207) | |
045103 | 学科教学(语文) | 4月1日 下午 12:00-19:00 4月2-3日 上午 8:00-12:00下午13:00-19:00 | 滨湖校区 (地点特教A206) | |
联系电话:3801031 李老师 |
若本次复试录取名额未满,学院拟组织面向调剂考生的二次复试。
复试结果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,确保研究生复试的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。
(三)复试分数要求
1.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达到2023年报考专业的“国家线”(一区)分数线,即可进入复试,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。
2. 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,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“国家线”(一区)总分分数线30分,单科分数不低于“国家线”(一区)单科分数线1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进入复试。
(四)复试比例
实行差额复试,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.2:1。生源不足的专业,可加大接收调剂的力度,尽可能采取差额复试,严格复试环节,坚持标准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,方能录取。
五、复试资格审查
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下列证件复印件,并于报到当日交至指定报到处(3月31日9:00-17:00 / 滨湖校区特教楼A213办公室):
1.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(正反面)、准考证、学历证书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、学位认证报告;应届生提交学生证(每一页均须提交)或学籍证明,待新生报到入学时校验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等,否则取消入学资格;未通过网上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(学籍)认证报告;
2.《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》原件(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、签字并盖章;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,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、签字并盖章;若确实有困难无法由单位填写的,由考生所在地基层单位(如村委会等)统一盖章);
3.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;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;
4. 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(应届生提供三方就业协议)。
5. 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、专家推荐信等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。
注意: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;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;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
六、复试内容
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、复试科目考核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等。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,所占比例分别为英语能力测试(10%)、复试科目考核(30%)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(60%)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、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。
1. 英语能力测试
测试内容:自我介绍、回答提问、听说阅读、翻译等。测试专家给出评语及分数。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10分。
2. 复试科目考核
复试科目考核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30分。复试科目考核科目名称与《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。复试科目考核应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,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。
3. 专业素质能力面试
专业素质能力面试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,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。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60分。
面试时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、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等,根据学科专业特点,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织面试。
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。
七、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
考生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 = 初试成绩÷5×50%+复试成绩(英语能力测试折算分数+复试科目考核折算分数+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折算分数)×50%。
八、录取
(一)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初试成绩+复试成绩。考生初试成绩权重为50%,复试成绩权重为50%。复试总成绩、复试科目考核成绩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、同等学力加试成绩等任一成绩不及格(60分以下,按满分100分计算)者均不予录取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。
(二)严格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,结合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,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依次录取,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。调剂考生按照2023年国家调剂政策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结合各专业调剂指标,依次录取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,按复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;考生的总成绩、复试成绩均相同时,按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。
(三)学院将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复试结果等材料及时报研究生处,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,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,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。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。
(四)拟录取的调剂考生,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“待录取”通知,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接受“待录取”。如超过规定时间,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学校的拟录取,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。
(五)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研究生处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。
(六)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,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。
(七)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,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,录取资格无效。
(八)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、证件、档案、资格、户籍、特殊类加分,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等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,取消入学资格。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九、其它
(一)依据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,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,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。
(二)复试录取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、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,一律视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(三)考生本人须签写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,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。
(四)复试命题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,复试试题及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,命题人员须按照《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》文件相关要求执行。
(五)复试过程中,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,学校将做相应调整。
(六)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,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录取的人员,不得参与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。
本复试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。
淮北师范大学文学院
2023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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